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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不详    作者: 本站    添加时间: 08-06-02 16:24:07    点击数:
 

林州市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补充和优化教师队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13人,数学15人,英语10人,物理9人,化学4人,历史3人,地理8人,政治4人,体育3人,美术4人,音乐1人,养殖2人,营销1人,机电1人,生物2人。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且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07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林州市范围内)和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地域不限),未就业,专业对口,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3日—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林州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
  3、报名办法:①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2008年毕业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彩照4张,已派遣到县(区)的须  出具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未就业证明,已实行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分学科报考。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③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08年6月1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一张试卷)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上午8: 20—10: 0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0: 20—12: 00职业能力测验。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在林州范围内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③笔试成绩=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说课使用现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材。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再以笔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负担。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有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八、考核与政审
  按照聘用职位人数等额进行考核政审。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豫人〔1996〕61号)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有效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经考核政审合格的,实行微机派位,确定聘用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非师范生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均予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372- 6812455(林州市人事局)
       0372- 6806205(林州市教体局)

林 州 市 人 事 局
林 州 市 教 体 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关链接:林州市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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